一、受理范围
呈贡区范围内。
二、审批依据
《动物防疫法》。
三、申请材料
1、申请书(包括目的、诊疗范围、个人真实履历、设备条件等)(原件1份,复印件2份);
2、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申请表(原件3份);
3、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(诊所面积不少于40㎡;医院面积不少于200㎡)及位置图与室内平面图(科室设置情况)(复印件各3份,验原件);
4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5、执业兽医名单及执业兽医资格证书(包括身份证明、学历证明、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、聘用证明等)(复印件各3份,验原件);
6、动物诊疗器械、设备清单(原件3份);
7、管理制度文本(包括动物诊疗服务、疫情报告、卫生消毒、处方、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)和档案记录原始登记表(包括病历登记、规范的处方笺、疾病诊疗记录、兽药进出登记、消毒记录、病死动物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措施、记录等)(原件3份);
8、 法人或负责人相片2张(1-1.5寸照片)。
四、审批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。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及现场勘察符合条件同意发证。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。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咨询电话:67473676
监督电话:674796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