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(苗木)

一、受理范围

呈贡区范围内。

二、审批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二次修正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;

2、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1、 申请办理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》(苗木专用)的申请书;(一式各两份);

2、相应的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;(一式各两份);

3、生产经营用地证明、技术人员资格证明(林木种苗检验员上岗证)。(一式各两份);

4、 照片一份(8张、其中一张苗圃全景、一张门面照、其余六张为苗木品种照片。);
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

6、采种林分及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:(一式各两份)。

四、审批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。
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。
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 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 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及现场勘察,符合条件同意发证.
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。
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
咨询电话:67473676

监督电话:674796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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