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材经营(加工)许可证的核发

一、受理范围

呈贡区范围内。

二、审批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;

2、《云南省森林条例》;

3、《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》;

三、申请材料

1、单位或个人申请书(原件1份);

2、《木材经营(加工)许可证审批表》(原件1份);

3、 固定经营(加工)场所和木材储存场所租赁或使用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
4、负责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
5、检尺员证或聘请检尺员合同书(复印件1份);

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1份);

7、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或者承诺书(原件1份,验原件)。

四、审批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、网上办理 。
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 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 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、现场勘察、符合条件,核发木材经营(加工)许可证。
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
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
咨询电话:67473676

监督电话:67479671

行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