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范围
呈贡区范围内。
二、审批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;
2、《云南省森林条例》;
3、《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》;
三、申请材料
1、单位或个人申请书(原件1份);
2、《木材经营(加工)许可证审批表》(原件1份);
3、 固定经营(加工)场所和木材储存场所租赁或使用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4、负责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5、检尺员证或聘请检尺员合同书(复印件1份);
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1份);
7、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或者承诺书(原件1份,验原件)。
四、审批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、网上办理 。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 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、现场勘察、符合条件,核发木材经营(加工)许可证。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咨询电话:67473676
监督电话:674796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