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生野生动物运输审核

一、受理范围

呈贡区范围内。

二、审批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》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凡申请运输、携带、邮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凭特许捕捉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,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《申请表》,并附许可条件证明材料(经营利用许可证)。《申请表》可到昆明市呈贡区政务管理局农林窗口领取。

四、审批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
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。
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。 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及现场勘察符合条件,签署意见同意上报。
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。
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
咨询电话:67473676

监督电话:67479671

公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