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范围
呈贡区范围内。
二、审批依据
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。
三、申请材料
1、申请书(含基本情况及拟经营的品种、规模与方式)(原件3份);
2、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申请审批表(原件3份);
3、工商局出具的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” 或营业执照(复印件3份);
4、法人身份证、住址及其相关证明(复印件各3份,验原件);
5、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6、经营场所证明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7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8、质量管理制度、经营管理制度及兽药进出记录等制度(复印件各3份)。
四、审批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、网上办理 。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 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、现场勘察、符合条件,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。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。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咨询电话:67473676
监督电话:674796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