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

一、受理范围

呈贡区范围内。

二、审批依据

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1、申请书(含基本情况及拟经营的品种、规模与方式)(原件3份);

2、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申请审批表(原件3份);

3、工商局出具的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” 或营业执照(复印件3份);

4、法人身份证、住址及其相关证明(复印件各3份,验原件);

5、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
6、经营场所证明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
7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(复印件3份,验原件);

8、质量管理制度、经营管理制度及兽药进出记录等制度(复印件各3份)。

四、审批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五、受理方式和受理地点
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、网上办理 。

受理地点: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农林窗口(地址: 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)。 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
六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

审批结果:经过材料审核、现场勘察、符合条件,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。

送达方式:直接领取。

七、咨询及监督渠道

咨询电话:67473676

监督电话:67479671

行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