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适用范围
本指南适用于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。
二、申请事项
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申请。
三、法规依据
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(国务院令129号)第八条、第九条;《<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>实施细则》(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)第五条
四、实施机关和受理地点
昆明市呈贡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
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广旅局窗口(呈贡区谊康路洛龙公园公安大楼一楼)
五、审批数量
无数量限制。
六、申请材料
(1)申请书和申请表;(到呈贡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广旅窗口领取)
(2)所在街道文化站证明文件(证明广播电视网覆盖不到申请人住所位置);
(3)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。单位用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(复印件);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明(复印件)。
七、法定时限
受理时限:5个工作日;
办理时限: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。
八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该项行政审批不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