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灾事故认定(简易程序)

(一)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一条,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1号)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。

(二)办理范围

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,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:

1.没有人员伤亡;

2.直接财产损失2万元以下的;

3.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;

4.没有放火嫌疑的。

(三)办理程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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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办理机构

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派出所(具体办理机关请致电0871—         查询)

(五)办结时限

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。

(六)结果查询

1.电话查询(联系电话:0871-          )。

2.文书送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