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一条,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1号)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。
(二)办理范围
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,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:
1.没有人员伤亡;
2.直接财产损失2万元以下的;
3.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;
4.没有放火嫌疑的。
(三)办理程序

(四)办理机构
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派出所(具体办理机关请致电0871— 查询)
(五)办结时限
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。
(六)结果查询
1.电话查询(联系电话:0871- )。
2.文书送达。